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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强安全意识,共建和谐校园
发布时间:2017-03-27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录入者:王锁良

 

增强安全意识,共建和谐校园
各位老师、各位同学:
大家早上好!
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,从1996年起,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, 今天是全国第二十二个校园安全教育日。今年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“增强安全意识,共建和谐校园”。
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,安全事故已经成为青少年儿童的第一杀手.我国每年大约有1.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,平均每天有40多人,也就是说每天有将近一个班的学生在“消失”。造成中小学生致死的原因故然是多方面的,但有关专家经过调查分析后认为:只要注意安全防范,注意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其中有80%的意外伤害是可以避免的,这就告诉我们增强安全意识,学习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刻不容缓、势在必行。针对同学们在校园的实际活动特点,我希望大家具体能做到以下几点:
1、要注意交通安全。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走路要走人行道,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,要牢记“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记得等一等”。在路上行走时不与同学追逐打闹,否则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。在学校晚自修的走读生晚自修结束后要有家长接着。
2、要注意饮食安全。同学们购买袋装食品时,要看包装是否完好,看清楚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厂家及地址,不购买“三无”食品,不随便在外就餐,防止食物中毒;不在校门口和街头流动摊点购买零食,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等,造成食物中毒,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。
  3、要注意在教室安全。走廊通行要有序,雨雪冰冻天气要防止滑倒;上下楼梯要轻声慢步靠右行,不许将手搭在他人肩上或背上,不许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;不准在楼梯、走廊上追逐打闹;不靠近窗户玩耍探望。严禁将火柴、打火机等火种带进教室,以免发生火灾。要安全用电,要求大家不要用手触摸电线、灯管和插座,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,应向老师和总务处报告,请专人修理;
  4、要注意活动安全。上体育课前要做好准备活动,运动时注意不要剧烈碰撞,以免撞伤或摔伤;活动时,要在体育老师的正确指导下,使用体育器材或参加运动,课余时间活动严禁追逐打闹或进入有危险的区域;劳动时不要用劳动工具玩打,注意劳动安全;同学间遇到矛盾时,一定要冷静理智,不要动手动脚,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后果。
5、要注意宿舍安全。学生应按时就寝,不得在宿舍内打牌、吸烟、点蜡烛;不得在床上打闹;不得恶意吵闹、起哄。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私拉电线,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其它用电器以免电线超负荷而引起水灾。学生晾晒衣服或擦玻璃窗时,不得爬上阳台上的栏杆,不得站立在窗台上,应将用具加长,站在地面上晾晒或擦拭,以防不测。学生不得不经学校同意在校外租房或住宿,不得翻越围墙、大门。
总之,安全重于泰山,重在自我保护;让我们一起“增强安全意识,共建和谐校园。”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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